今天,又看到你朋友圈的动态了。可能是因为喜欢你的原因吧,每次触及你,总是有无尽的灵感。这种灵感,或来自于爱,抑或来自于恨。
我们,好久没联系了。上次,大概在一年之前吧?还记得以前,那时候很流行QQ,你是我设置的那个唯一的特别关心,每次你发说说晒照片的时候,我总是第一个点赞,第一个调侃。应该每个人的生命中,都有一个这样的你吧。
潜意识地想去点赞评论,最后终究克制住了自己。我们说好要相忘于江湖的,又怎么忍心打扰你如今静好的岁月。虽然,你还是唯一的特别关心,虽然,默默地收集着你的所有,却不曾厌倦。
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,那一年,或者说两年,为你写的诗。如今翻来,不过是一腔柔情痴弱水罢了,哪里称的上是诗。我记得有一次我试着写小小说,主人公是你和我。稚嫩的文笔,却满含期盼。你评论说,相信那个女孩一定会回来的,因为她没有变,她依旧是那个她。这就是纯真的好处吧,稚嫩的文字,写进你稚嫩的心。后来,你走了,茶凉了,故事变了。
时间过得真快,突然才发现,两年之前我们还在中学校园嬉闹,如今却再也没有那颗嬉闹的心了。可能,法学会让人死板,让人深沉,让人假装成熟。
大一的时候,时常一个人出去旅行。去过你喜欢的厦门,去过你向往的北京,当然也去过你没有提及过的上海。每到一处地方,总有让我心旷神怡的风景。而每次都会一个人默默感叹,要是你在,多好。
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,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。于你,却是说好要忘记,偏偏又想起。
最喜欢勺布斯的那段话:后来我们不再约饭,连对方动态也很少看,你又有了新朋友,他也有了新伙伴。不说再见也不提永远,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慢慢变淡。留过的痕迹当然没法完全抹掉,其实也没有真的想不起,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,忽然就不在意了。毕竟遗忘是每个人的天性,所以才会格外珍惜身边每段长情。
相比于我,你更理性,虽然有时候喜欢怀旧。你比我更懂得珍惜,而我,却一次又一次地辜负。虽然有时候看到你的动态,虽然有时候也会想起,可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冒失。所谓,你若安好,便是晴天,大概我更懂了一些吧。